泰州 “梅兰春”假冒商标者获刑

51986次 2017-03-10

  

  一品标局讯 在第16个世界知识产权日来临之际,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了2015年全市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其中包括非法经营数额高达90万余元的假冒“梅兰春”商标获刑案,数名犯罪嫌疑人被判刑并处罚金,最高获刑4年、罚款46.5万元。


泰州 “梅兰春”假冒商标者获刑


  据悉,2014年4月,叶某为牟取非法利益,未经商标注册所有人泰州市梅兰春酒厂有限公司许可,伙同丁某至贵州省仁怀市联系蒋某、顾某等人灌装、包装假冒该公司的“梅兰春”“龙瓶”酒、“红半透”酒,非法经营的数额达90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上述人员行为均已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且系共同犯罪,应依法予以处罚:叶某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人46.5万元;丁某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蒋某有期徒刑2年6个月,缓刑3年,并处罚金15.5万元;顾某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9万元。 据泰州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纪阿林介绍,2015年泰州全年受理一审知识产权刑事案件8件,比2014年减少61.90%,审结一审知识产权刑事案件10件,比2014年减少41.18%。“知识产权刑事案件中,涉商标案件比例最大。这类犯罪相对成本低、获利高,成为全市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的多发领域。”纪阿林说。另值得注意的是,去年泰州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数较往年有所下降。

  附:2015年泰州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

  1、蔡某与虹晨液压机电公司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案

  2、阿瓦山寨与新纪元大酒店、罗某侵害商标权纠纷案

  3、浙江银泰百货有限公司与泰兴市银泰购物中心侵害商标权纠纷案

  4、华东船舶公司与陈某某专利申请权权属纠纷案

  5、周某某与天锐广告传媒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案

  6、张某与黄某某、晋晟针织公司专利权权属、侵权纠纷案

  7、钱柜系列商标侵权案

  8、吴某等假冒“帕佳图”商标获刑案

  9、钟某等假冒“泰隆”商标获刑案

  10、叶某等假冒“梅兰春”商标获刑案

  以上就是一品标局(http://www1.epbiao.com/)为您介绍的相关内容,一品标局提醒您,委托一个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可以达到事半功倍的 效果。一品标局在线平台与线下工作网络,为个人、企业和其他组织境内外商标申请、商标注册 (http://www1.epbiao.com/shangbiao/ptzc.html)商标续展、商标异议和商标权保护。欢迎免费咨询!


  • 商标查询
  • 版权查询
上一篇: 泰州破获特大假冒水泥品牌注册商标案 下一篇: 菏泽中院开庭审理国内首起“舒蕾”商标侵权案件

知识产权公司

热门TAGS


服务认证泉州专利申请苏州商标注册驰名商标立体商标专利转让元宇宙商标商标维权 查看全部

厦门一品微客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24 www1.epbiao.com 闽ICP备12024801号

免费查询商标能否注册

————零时差对接国家商标局数据库————

  • 商标名称:
  • 联系电话: